近一两年来,无线圈子最热的话题无非是:软件商店。随着苹果手机在全球的热销,随着几个小公司和个人开发者貌似一夜暴富的新闻不断在各个媒体展现,全球的开发者们似乎被打了鸡血一样,奋不顾身地加入为苹果开发软件的行列,苹果商店的软件数量也迅速到达了22.5万个,据乔布斯自己说,苹果分给开发者的收入也已经超过了10亿美元,表面上看,这是一串多么华丽的数字,引得无数英雄尽折腰,只要有一点资源,就言必称“商店”,无论是运营商、手机厂商、还是软件开发商,说要搞商店的已经有几十家了,商店就是金矿,商店就是未来,谁搞商店谁发财!于是乎,移动MM,天翼空间,联通软件超市,联想乐PHONE商店,安卓网等等等等…………,都开始大干快上,似乎只要一个商店开出来,各路开发商就会纷纷响应,丰富的应用就会各自登场,用户体验就会瞬间提升——平台所有者就可以坐着数钱了。——难道真是这样的吗?世界上有这么简单的好事吗?天上会凭空掉馅饼吗?在形式上模仿一下苹果就能获得成功?苹果模式真有那么好?而且还适合中国?
所以,且慢!各位想搞商店的大佬们,让咱们先粗浅地分析下苹果模式,让咱们从他的公开数据里去找一些真相!
让我引用一位资深人士的分析:苹果对外宣称,iPhone应用商店的所有应用中,73%为收费应用,27%为免费应用,应用总量为22.5万款,73%对应的收费应用数量应该是16.425万款。用14.3亿美元的收入除以16.4万款应用,平均每款应用的收入约为8700美元。在苹果抽取30%的分成,即2600美元后,只剩下6100美元。在两年的时间里,平均每款收费iPhone应用获得6100美元收入,平均每年仅为3050美元。平均数之所以会过高,是因为长尾效应造成的。有少数几名开发商获得了数百万美元的收入,从而提升了平均数。
有半数收费应用的下载量不足1000次。也就是下载量的中位数不到1000次,总收入为1948美元。减去苹果抽取的30%的分成,就只剩1363美元,平均每年682美元。在全部16.425万款收费应用的开发商中,有半数每年的收入都低于682美元,这简直是太“成功”了!而与之对应的是,每个苹果应用的平均开发成本为2—3万美元,16.5万个的应用的开发成本就需要30亿—40亿美元,而苹果分给开发者的收入才是可怜兮兮的10亿美元!而苹果一年的收入是多少:223亿美元!
可以这么说,苹果的模式是彻头彻尾的牺牲开发商的模式,数以十万计的个人和开发商,被苹果的所谓的一夜暴富神话所忽悠,投入了自己辛苦积攒的财富和时间,以为稳赚不赔,殊不知却如赌博一般,不是没有机会拿到那几百万美元的奖励,但是那机会却只是几万分之一!这个跟买彩票有啥区别!而苹果在讨好iphone用户的同时,不断通过卖出手机获得巨大利润的同时,还要抽取应用30%的收入——真是便宜占尽还卖乖!
任何一个商业模式,基本上脱离不了:商品、渠道、用户这三要素,一个好的商业模式就是让三者都有很好的收获,都获益,不是双赢,而是“三赢”,但苹果的模式显然是他和用户的双赢,而牺牲了开发商。这种模式靠着乔布斯的忽悠和几个“中大奖”的应用,让后续的进入者大部分血本无归,但真的可持续吗?如果不去真正地去关心开发者的利益,不去积极做出一些改变,个人觉得苹果这个模式是走不远的。
那么,国内的各种商店呢?如果苹果这个模式都未必是成功的,你们能获得成功吗?说到这里不由得想起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理:绝对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一个适度调控的市场经济才是合理的,市场经济的成功与否在于调控力度的控制。
那么,在一个应用商店里,绝对的开放也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在中国,用户的不成熟需要引导和帮助,需要平台商更多帮助用户去选择和推荐产品,而不是引入海量的应用,妄想通过一套规则就让用户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商店的开发者就高枕无忧了。但这是不可能的。
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既然基本的商业规律没有变,既然也叫商店,那就更多地向传统商场百货去学习,更多地通过引入精品应用,通过树立产品品牌来建立用户的忠诚度,进而推动整个应用商店的发展,窃以为,沃尔玛才是榜样,沃尔玛对产品的选择是多么专业,专业到比用户更了解用户,我觉得,如果一个平台能做到像沃尔玛这样理解用户和产品,真正地成为产品和用户之间的桥梁,那它一定会是世界第一。
好了,忘记苹果吧。






